朱京安,法律系主任,法学博士,教授,博士生导师。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会常务理事,中国WTO研究会常务理事。
主要学习工作经历:
1980年9月—1984年6月就读于吉林大学法律系,获学士学位;
1996年9月—2000年6月就读于兰州大学法律系,获硕士学位;
2002年9月—2006年6月就读于南开大学法政学院,获法学博士学位;
先后在兰州大学法律系、西北大学法律系、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和南开大学法学院任教。
研究方向:
国际经济法和国际贸易法。
研究成果:
在人民出版社出版《京津冀大气污染立法一体化研究——国际视野与区域问题》等学术专著9部,出版教材10部,作为主持人完成国家和司法部等部级课题8项,在法学期刊等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60余篇。
所获荣誉:
1995年10月,被评为北京市跨世纪优秀教师,2005年被评为天津市优秀法学家。获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一项。